戴高山文集_关于安乐死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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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关于安乐死 (第1/3页)

    安乐死的原文来自于希腊,意思是“幸福”地死亡。百度百科说:它包括两层含义,一是安乐的无痛苦死亡;二是无痛致死术。

    有位朋友突然问我,为什么我们国家不允许安乐死呢?我告诉她,不只是我们国家,现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没有为安乐死立法,使其合法化!

    “那么,为什么呢?这样很多病人是很痛苦的!”她说。

    我不是医生,不是法律工作者也不是社会学家,但是,基于我个人的认识,我告诉她:“站在患者的角度上,我原则上能理解你的心情。但是,安乐死所涉及的社会问题很多,想让一个病人“幸福”地死亡,它关系到道德、伦理、法律、和医学等诸多问题。”

    我给她例举出一个最简单的例子。比如说,有些人为了谋取遗产或者实施个人报复,就可能利用“安乐死”进行合法杀人。也就是说,如果安乐死被合法化,那么,那些居心不良的犯罪分子,就可能通过所谓的“安乐死”让杀人合法化。

    这当然不是耸人听闻的故事,我随便百度一下,就有一则报道说:荷兰是安乐死合法化实施最早的国家,每年有4000人死于所谓的“安乐死”从2002年下半年开始,担心自己被“合法化杀死”的老人们,思想包袱越来越严重,他们不断集体逃亡德国。他们不相信医生和家属,据7000例安乐死调查显示,有11 %的老人死前还是神志清醒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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