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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5 (第3/4页)
和手、枪的统称……厉害,拓展知识。我真的晕倒 让我们用顿号生存下去吧! ☆、第 4 章 宿碧没想到他竟然与庞先生认识。 她立刻摆摆手,耳尖都泛了红,“不用了不用了,我只是敬仰而已,没有想过见面的……” 假如真的见到了庞鸿儒,她也不知道该说什么。 “真不见?”他仿佛起了玩笑的心思,追问。 宿碧点点头,又抬手把头发别在耳后,这一系列小动作后才又不自在的看了宋怀靳一眼。四目相对,她脸又红了些。 实在是很英俊的长相了,眼镜更添斯文。这样一个男人走在她身侧,隔得这么近,宿碧根本无法放松下来,心口也如鹿撞。 走到车前,又很绅士的替她们拉开车门。 因为邓书汀家离立华大学更近,因此先送她回了家。邓书汀下车后,他没急着发动车子,而是问她,“要不要坐前面来?” 她看着他,竟然没法开口拒绝。最后忍着脸颊热意点点头,换到了副驾驶的位置。 他开车也很赏心悦目。手松松握着方向盘,如果因路况停了车,多半会把手臂搭在打开的车窗上,另一只搁在方向盘上的手指尖有一搭没一搭的点着。腕表又露出来,袖口也透着考究。 再小一些的时候,宿碧只见过穿长衫的男人,一身文人清高气质,有些男子还很瘦弱单薄。后来也见过许多西装革履的人,但似乎没有一个像他穿起来这样好看。 个子高大,宽肩窄腰,笔挺西裤下一双长腿,气质也与她从前见过的男人都不同。 像是内敛的,绅士的,又懂许多她不懂的。她说不出他适合怎样的场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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